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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非法代孕?!两家代孕中介打官司,乐清法院这样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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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舟好甜
时间:
2021-4-15 13:10
标题:
非法代孕?!两家代孕中介打官司,乐清法院这样裁定...
因合作关系破裂,
一代孕中介将另一代孕中介诉至法庭
,要求返还百万元管理费。
近日,乐清市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张某从事第三方生殖咨询服务工作,名下有一家对接国内外代孕渠道的机构。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通过医疗咨询微信群,认识了专门负责接洽和管理代孕母亲的陈某。两人一拍即合,于2018年10月6日签订了《后勤托管协议》,约定由陈某雇佣代孕母亲,并负责代孕母亲的管理及婴儿的出生看护等。
协议中,张某、陈某分别作为委托方、受托方,就承包金额、付款方式等内容达成共识,如“代妈佣金15万元,每月工资3000元、托管费7000元,中介费3万元,移植补偿每次5000元”“剖腹产加付代妈2万元,双胎额外加付3万元”“非代妈原因超12周流产,需补偿代妈1万元,超20周补偿2万元”……
上述协议签订后,张某陆续介绍了5名“客户”给陈某,转账金额合计104万余元。
2020年11月,张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认为陈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无故增加项目费用,且移植成功率较低,并对代孕母亲管理、照顾不周,导致其委托人心生怨怼将其诉至法院索赔,使其遭受高额损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管理费104万元。
陈某辩称,上述款项是张某收取客户费用后转交给自己的,自己只是代收代付,且用于支付孕妈住院、产检、生活及保姆工资等费用,并非其个人所得,因此无需返还上述财产。
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张某、被告陈某告均系从事商业代孕业务的相关人员,而
商业代孕业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原告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管理费,其主张的并非合法权益,不应受到法律保护,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的受案范围,且本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综上,法院驳回了原告张某的起诉,并已于今年3月19日将有关材料移送至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民诉法保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张某和陈某均为从事商业代孕业务的人员,两人之间订立《后勤托管协议》等种种行为,
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还违背了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因此原告的主张不受法律保护
。
近年来,因代孕引发的案件时常见诸报端,衍生的犯罪行为更是涉及非法行医罪、遗弃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多种罪名,社会危害性极大。我国的相关立法已明确规定,
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我国法律不允许任何机构通过从事或提供代孕服务而谋求商业利益
。本案中,张某和陈某从事的商业代孕业务以获利为直接目的,属于非法行为。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
Ria
时间:
2021-4-15 13:13
这两家应该都避免不了吧
作者:
云婷落月
时间:
2021-4-15 13:14
代孕机构都敢这么高调了?都被移送公安了吧
作者:
看不见的复
时间:
2021-4-15 13:14
我去!这个有点牛
作者:
vinery99
时间:
2021-4-15 13:15
应该严查
作者:
琼瑾
时间:
2021-4-15 13:16
这两家都该查查
作者:
在乐乡人
时间:
2021-4-15 13:32
法外加罚
作者:
13905878659
时间:
2021-4-15 13:34
代孕属非法行为,必须严惩
作者:
孤单de风
时间:
2021-4-15 13:34
我老婆的一个闺蜜就是代孕的双胞胎,花了70万
作者:
星星2016
时间:
2021-4-15 13:44
这家伙二吗?
作者:
噢噢噢ye
时间:
2021-4-15 14:15
这么明目张胆的嘛
作者:
阳光柳丁
时间:
2021-4-15 14:48
要加大打击力度
作者:
西米囊
时间:
2021-4-15 23:37
非法的肯定不能做
作者:
下雪了111
时间:
2021-4-16 08: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谨河
时间:
2021-4-16 11:34
下雪了111 发表于 2021-04-16 08:45
代孕搞一刀切,也不是事。有合理的生殖需要,应该可以做才对。
想代孕的都会找合理的理由去做,要是合法了,你看有没有女人为了钱去代孕,你看会不会因为代孕者不符合雇主的条件,蛇头去找无辜的女性下手被迫她代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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