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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岳人,垃圾不分类,您就违法了~ [打印本页]

作者: 乐清之窗    时间: 2021-5-26 09:55
标题: @南岳人,垃圾不分类,您就违法了~
“垃圾不分类,您就违法了~”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生活垃圾投放的责任主体。做好垃圾分类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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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上午,南岳镇镇分类办、执法中队,督查益龙酒店、鼎丰酒店、味珍香快餐、兰州拉面等餐饮行业进行全面垃圾分类指导工作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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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督查的过程中,对于部分不重视垃圾分类及垃圾分类业务不熟悉的商家,检查组耐心讲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及时回答商家提出各种疑问,并提供有效解决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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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个别商家未按要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混投严重的,执法人员对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并对商家开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如果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将进行约谈,并将依据《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行政处罚。

同心协力做好垃圾分类,使得我们的家乡——南岳越来越美丽!争做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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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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