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改善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占道经营、 店外经营等突出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大桥工业园区、白鹭屿村、硐桥村、琯头村、沈岙村范围内全面禁止占道经营、 店外经营行为。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包括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和沿街门店店外经营、加工、制作、摆放、修理、洗车、堆物等;严禁其他影响市容的非法占道行为。
二、 门店经营商户应保持店外整洁,入店经营;流动商贩必须自觉入市入店规范经营。
三、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大桥工业园区、白鹭屿村、硐桥村、琯头村、沈岙村沿街门店经营商户及流动商贩要积极配合,自行整改。
四、 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投诉举报电话: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北白象中队:62992110
特此通告
北白象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来源:白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