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加强虹桥镇园林绿化建设,着力提升城镇人居环境质量和水平,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实现《乐清市虹桥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乐清市港口新城核心区控规》《浙江乐清工业园区控规》《乐清市虹桥镇绿地系统规划》中提出的建设目标,结合虹桥实际情况划定本绿线。
二、城镇绿线内的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更改,不得改作他用。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镇绿地。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镇绿线、服务城镇绿线管理的义务,拥有监督城镇绿线管理、对违反城镇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监督电话:0577-62359104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5日
来源:千年新市魅力虹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