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叔 发表于 2021-12-13 14:51
怎么说呢,车位放着卖,商人恶意囤积车位感觉也没什么不可以啊。有的人有钱,可以买几十个车位放着涨价也没什么不可以吧。
这不是跟买房一个道理吗,有钱的人买很多房,放着涨价再卖出去,有什么不可以???
那你当初为什么不买呢。。
民生疾苦 发表于 2021-12-13 15:16
房住不炒,车位是住房强基层配套,是刚需、是民生!一百多个剩余车位拒绝卖给业主,而且房开恶意介入炒卖,已经严重违反《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还有《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严重侵犯业主利益了,懂吗?
鹿过 发表于 2021-12-13 15:23
你有本事把他告倒,才会提示出你确实很懂法
鹿过 发表于 2021-12-13 15:23
是显示,不是提示
七叔 发表于 2021-12-13 15:39
其实开发商肯定有问过要不要车位的。给你买的机会,都几年了,要买早买了,一般人想开发商降价,低价获取,结果开发商没按套路出牌,就开始嚷嚷了。
车住、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但是业主不买,估计开发商就卖给别人了。
notlele 发表于 2021-12-13 16:45
楼主大概在买房的时候没有买车位,想等着尾盘的时候开发商打折卖,结果开发商直接把剩余车位转卖了。
民生疾苦 发表于 2021-12-13 17:02
先看看帖子,业主购买意愿强烈,开发商和奸商觉得有利可图,恶意炒卖!
ccc123z 发表于 2021-12-13 19:01
楼主绿城锦玉园房子涨了吗,车位多这么高了。
limlim 发表于 2021-12-13 15:09
这个就跟房价一样都是民生,国家为什么想尽办法控制房价?有些资本就是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的。
霸王条款 发表于 2021-12-13 21:48
买房的时候为什么不买呢?
notlele 发表于 2021-12-13 18:01
那你们团购的时候,有没有付定金。有的话那么绿城违约,如果没有这个责任就很难界定了。一般来说如果车位配比超过1的。开发商要给每户留一个车位,但是房子卖完后多余的车位开发商是不会放在手上的。当然了涨价这么离谱确实黑心。
民生疾苦 发表于 2021-12-13 23:47
开发商违法在先,就算不团购开发商也不能在交房前8个月把车位打包卖给第三方
七叔 发表于 2021-12-13 15:30
我不太懂 ,你懂,你能说出哪个法律规定一个业主只能买一个车位?
notlele 发表于 2021-12-14 02:12
这个吗既然你说到法律,物权法74条确实规定车位要首先满足业主需要。但不是必须满足业主需要。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完所以房源后进行评估认为已满足业主的需求,那么它需要公示自己将剩余车位集体出售协议,在公示期业主可以提出异议。如果业主没有提出异议将被视为放弃权利。你可以要求绿城提供公示的证据。你们的业主不是有几位律师么,我估计绿城在程序上不会有问题,要不然你们早就发律师函了。当然了在销售大厅悄悄贴张公示如果没有业主发现就过去了这种事情开发商确实能干出来的。楼主你也只能在这里吐吐槽,指望绿城按原价卖车位给你们估计没什么希望。
徐宜武 发表于 2021-12-13 22:14
总部经济园地下室多的是车位,没钱买租一个,走两步挺好
民生疾苦 发表于 2021-12-14 09:43
说这么多累不累啊?车位是住房强基础配套,民生和刚需的东西是房开发个告示就能敷衍过去的吗?省内好几个判列了,性质还没有锦玉园这么恶劣的
七叔 发表于 2021-12-13 14:51
怎么说呢,车位放着卖,商人恶意囤积车位感觉也没什么不可以啊。有的人有钱,可以买几十个车位放着涨价也没什么不可以吧。
这不是跟买房一个道理吗,有钱的人买很多房,放着涨价再卖出去,有什么不可以???
那你当初为什么不买呢。。
看不顺眼 发表于 2021-12-13 17:45
大家团结起来不要买也不要租让他砸手里。
民生疾苦 发表于 2021-12-14 09:43
说这么多累不累啊?车位是住房强基础配套,民生和刚需的东西是房开发个告示就能敷衍过去的吗?省内好几个判列了,性质还没有锦玉园这么恶劣的
西面囊 发表于 2021-12-13 20:42
就开发商卖会所这种骚操作,锦玉园不是第一次了:http://mg.5iyq0021.com/mag/circle/v1/forum/threadWapPage?tid=964684&themecolor=f30c5c&circle_id=163&p_u=4041198
notlele 发表于 2021-12-14 12:52
既然如此那就走法律程序告他们。不过我很好奇你们的团购是开发商组织的么?那为什么团购完成了它不认账?
深知芳心 发表于 2021-12-14 12:59
35万还不如停门口,一年被贴50次也2500,可以被贴100年
深知芳心 发表于 2021-12-14 12:59
35万还不如停门口,一年被贴50次也2500,可以被贴100年
七叔 发表于 2021-12-13 14:51
怎么说呢,车位放着卖,商人恶意囤积车位感觉也没什么不可以啊。有的人有钱,可以买几十个车位放着涨价也没什么不可以吧。
这不是跟买房一个道理吗,有钱的人买很多房,放着涨价再卖出去,有什么不可以???
那你当初为什么不买呢。。
yujietiancai 发表于 2021-12-13 20:58
你确定gj没有在炒地皮嘛
晕啊晕 发表于 2021-12-14 14:29
突然发现海德还是不错的,虽然房价最高,但是物业费却不是最高,车位也不是最高。为海德点赞
虾米音乐 发表于 2021-12-14 12:03
住绿城了,就别抱怨了,早不买,涨价了,在这里叫,是想降价?降了你们就高兴占小便宜,涨了就在这里叫。买房子的时候 如果开发商没有提供车位出售,那就是他们违法。
民生疾苦 发表于 2021-12-14 09:43
说这么多累不累啊?车位是住房强基础配套,民生和刚需的东西是房开发个告示就能敷衍过去的吗?省内好几个判列了,性质还没有锦玉园这么恶劣的
西面囊 发表于 2021-12-13 20:42
就开发商卖会所这种骚操作,锦玉园不是第一次了:http://mg.5iyq0021.com/mag/circle/v1/forum/threadWapPage?tid=964684&themecolor=f30c5c&circle_id=163&p_u=4041198
五十年以后 发表于 2021-12-14 21:55
我学法律的。我来说一下。
这个看情况,第一,开发商当时卖房时候如果有和你说车位要不要,你第一次如果说先不买等于放弃购买权。
第二,就是房子卖的比例差不多了,开发商会公示几天车位,如果这次还不买,那相当于第二次放弃。
这样的话,开发商有权利可以打包卖给一个或者几个业主。
至于物权法中的首先满足业主要求,上面第一第二就是满足业主要求,如果第一第二次都放弃。那开发商合法合规的。
如果开发商没公示,那你上法庭准赢,如果有公示过,那上法庭开发商准赢。
民生疾苦 发表于 2021-12-13 16:58
睁开眼睛先看看帖子,我们业主已经在小区交付前8个月就团购完成了,是开发商不卖
五十年以后 发表于 2021-12-14 21:55
我学法律的。我来说一下。
这个看情况,第一,开发商当时卖房时候如果有和你说车位要不要,你第一次如果说先不买等于放弃购买权。
第二,就是房子卖的比例差不多了,开发商会公示几天车位,如果这次还不买,那相当于第二次放弃。
这样的话,开发商有权利可以打包卖给一个或者几个业主。
至于物权法中的首先满足业主要求,上面第一第二就是满足业主要求,如果第一第二次都放弃。那开发商合法合规的。
如果开发商没公示,那你上法庭准赢,如果有公示过,那上法庭开发商准赢。
晕啊晕 发表于 2021-12-14 14:29
突然发现海德还是不错的,虽然房价最高,但是物业费却不是最高,车位也不是最高。为海德点赞
蓝戈 发表于 2021-12-14 21:12
别人房子卖完了,你们买房子的时候不买,开发商就可以卖给别人,新闻都没看过?为什么要等到交房后才能卖,交房前房子都卖光了,卖房子的时候肯定问你们要不要车位
五十年以后 发表于 2021-12-14 21:55
我学法律的。我来说一下。
这个看情况,第一,开发商当时卖房时候如果有和你说车位要不要,你第一次如果说先不买等于放弃购买权。
第二,就是房子卖的比例差不多了,开发商会公示几天车位,如果这次还不买,那相当于第二次放弃。
这样的话,开发商有权利可以打包卖给一个或者几个业主。
至于物权法中的首先满足业主要求,上面第一第二就是满足业主要求,如果第一第二次都放弃。那开发商合法合规的。
如果开发商没公示,那你上法庭准赢,如果有公示过,那上法庭开发商准赢。
东城运河 发表于 2021-12-14 22:13
感觉72楼说的很专业。楼主只能走法律程序,这事舆论上起不了任何作用,最多一起吐吐槽。
苏格拉底de叹息 发表于 2021-12-14 23:10
这有什么,最近装个水表都要3500,估计把管道更新这些公共费用都平摊给村民了
民生疾苦 发表于 2021-12-13 15:16
房住不炒,车位是住房强基层配套,是刚需、是民生!一百多个剩余车位拒绝卖给业主,而且房开恶意介入炒卖,已经严重违反《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还有《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严重侵犯业主利益了,懂吗?
运动达人 发表于 2021-12-15 08:52
为什么之前14万17万25万不买???非要等到35万才买?还是等房产倒塌呢?还是等天上掉馅饼?
chzzzs 发表于 2021-12-15 10:58
跟房开打官司,太难了,人家有专业律师团队,天天干房地产的事,不可能有明显的流程不合法让你抓住的。肯定 ...
股票期货学习者 发表于 2021-12-15 11:09
不可能35万,感觉楼主就是100个车位的主人,然后诱导大家去接盘,炒股的手法
民生疾苦 发表于 2021-12-15 11:32
看来只要流程合法就可以全民狂欢炒车位了?以前炒房子的也有专业律师团队,现在呢?法律漏洞总会一点点完善的,想着靠钻空子和损害公众利益发财总有一天会碰上像我这样的人
股票期货学习者 发表于 2021-12-15 11:09
不可能35万,感觉楼主就是100个车位的主人,然后诱导大家去接盘,炒股的手法
海风135689 发表于 2021-12-16 09:11
搞不懂这么多人怼楼主干嘛
王俊凯96 发表于 2021-12-16 11:28
听说35万是子母车位!那35 万并不贵!!!
王俊凯96 发表于 2021-12-16 11:28
听说35万是子母车位!那35 万并不贵!!!
欢迎光临 乐清上班族网 (http://bbs.5iyq.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