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娴这次犯罪的直接原因就在你们身上。”
“知道你们的行为对她的成长有多大影响吗?”
“你们作为父母的责任体现在哪里?”
2022年1月25日,检察官制发乐清市检察院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对小娴的父母进行训诫并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帮扶教育中,让小娴反省改正自己行为的同时,要求其父母也要反省自身行为做出改正,以期能给小娴一个健康的生活成长环境。
为掌握家庭教育指导效果,检察官在发出指导令一个月后,对小娴的母亲进行回访,并收到她一份手写的《悔改书》。
“以前的我只想着自己的痛苦,没有关心孩子,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现在经过家庭教育指导,我深刻醒悟,我要作出改变,学着去做一个好妈妈。”小娴母亲表示经过她的努力和帮教工作,小娴已走出阴霾,恢复学习热情,成绩也进步了。
因小娴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且该案正处于观护帮教期,待帮教期满后,乐清市检察院将根据案件情况及帮教效果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因小娴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且该案正处于观护帮教期,待帮教期满后,乐清市检察院将根据案件情况及帮教效果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乐清市检察院以新法实施为契机,探索检察机关训诫和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对8名监护不当或监护缺失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明确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时长、方式方法,督促家长依法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来源:乐清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