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上班族网

标题: 乐清征地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坐等暴富    时间: 2023-11-20 13:54
标题: 乐清征地公告!
本帖最后由 坐等暴富 于 2023-11-20 14:05 编辑

乐清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乐征公告〔2022〕215号)


因乐清市2021年125-1号地块(乐清市水利基础补短板提升建设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城南街道万岙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98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或者认为确有必要的,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土地权利人对初步土地勘测定界调查成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组织复查校核,以校核后结果作为补偿登记依据。在公告期内未提出申请的,以初步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四、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公告期满之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五、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与突击养殖等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六、本公告期限为30日,自张贴次日起算。

特此公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 下载次数: 74)

(, 下载次数: 57)

(, 下载次数: 54)


乐清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乐征公告〔2023〕81号)


因乐清市2021年45-1号地块(乐清市城南街道南岸社区幼儿园)建设需要,拟征收城南街道万岙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0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或者认为确有必要的,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土地权利人对初步土地勘测定界调查成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组织复查校核,以校核后结果作为补偿登记依据。在公告期内未提出申请的,以初步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四、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公告期满之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五、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与突击养殖等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六、本公告期限为30日,自张贴次日起算。

特此公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 下载次数: 47)

(, 下载次数: 51)

(, 下载次数: 42)


乐清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乐征公告〔2023〕82号)


因乐清市2021年32-2-2号地块(南岸路(丹霞路-清远路段)及交叉规划路)建设需要,拟征收城南街道万岙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66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或者认为确有必要的,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土地权利人对初步土地勘测定界调查成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组织复查校核,以校核后结果作为补偿登记依据。在公告期内未提出申请的,以初步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四、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公告期满之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五、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与突击养殖等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六、本公告期限为30日,自张贴次日起算。

特此公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 下载次数: 55)

(, 下载次数: 57)

(, 下载次数: 58)


乐清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乐征公告〔2023〕71号)


因乐清市2023年41-1号地块(乐清市中心区ZX-13a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城南街道万岙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597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或者认为确有必要的,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土地权利人对初步土地勘测定界调查成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组织复查校核,以校核后结果作为补偿登记依据。在公告期内未提出申请的,以初步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四、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公告期满之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五、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与突击养殖等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六、本公告期限为30日,自张贴次日起算。


特此公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 下载次数: 50)

(, 下载次数: 49)

(, 下载次数: 47)


来源:乐清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 文哥42    时间: 2023-11-20 15:07

作者: qq62792286    时间: 2023-11-20 16:24
真黑
作者: 幽冥剑圣    时间: 2023-11-20 16:32
不是一般的黑

作者: 邓啊君355    时间: 2023-11-20 16:48
看半天都没看懂在哪里
作者: 倪柯木羽    时间: 2023-11-20 18:16
生育率这么低,还拼命盖幼儿园,有意思吗?
作者: 年入20不够花    时间: 2023-11-20 18:26
字太多懒得看,有没有高人总结下
作者: 混鸡    时间: 2023-11-20 19:08
丹霞路和清远路之间,五环路以南的半岛地块
作者: 不要揭穿我    时间: 2023-11-20 22:36
暴富
作者: 轻咬你的唇    时间: 2023-11-21 00:36
不要揭穿我 发表于 2023-11-20 22:36
暴富

两万四千多平方土地,补两百多万,约等于金色家园一套小户型。
作者: hot513    时间: 2023-11-21 12:44
7万一亩吗?五环路和丹霞路这样的位置还需要幼儿园吗?百珍路上城南一中和城南一小天天堵车还不够啊?

作者: 清风大超人    时间: 2023-11-21 14:29
一平方一百块
作者: Leo_Wong    时间: 2023-11-23 08:32
感觉新的工程,真不如农田重要。全面吃上进口粮食,指日可待!
作者: 最后一根稻草    时间: 2023-11-25 12:35
那什么时候动工,




欢迎光临 乐清上班族网 (http://bbs.5iyq.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