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来过 发表于 2024-07-30 19:09
还是别去吃饭了,万一遇上官司就麻烦了。
曾经我来过 发表于 2024-07-30 19:09
还是别去吃饭了,万一遇上官司就麻烦了。
猫咪爱吃蔬菜 发表于 2024-07-30 19:22
舆论到了一定热点 小姐姐讲 她随时等着你的律师函 有理有据
猫咪爱吃蔬菜 发表于 2024-07-30 19:22
舆论到了一定热点 小姐姐讲 她随时等着你的律师函 有理有据
曾经我来过 发表于 2024-07-30 19:54
楼主官司还是别打了,谁打谁后悔,你以为有律师就赢了。没三五月都排不上你的案子。一审开完,不服二审接着开。没个半年一年的打不完。你可以发表言论,但是法院不一定按照你的说法办案。你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曾经我来过 发表于 2024-07-30 19:54
楼主官司还是别打了,谁打谁后悔,你以为有律师就赢了。没三五月都排不上你的案子。一审开完,不服二审接着开。没个半年一年的打不完。你可以发表言论,但是法院不一定按照你的说法办案。你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猫咪爱吃蔬菜 发表于 2024-07-30 19:22
舆论到了一定热点 小姐姐讲 她随时等着你的律师函 有理有据
Y1233 发表于 2024-07-30 20:55
一个鸡屁股而已 抓着商家不放 人啊笑笑死
郑耀 发表于 2024-07-30 21:50
骂人四只眼睛的时候不是骂的挺欢的吗?现在怎么又说已经无法正常经营了
猫咪爱吃蔬菜 发表于 2024-07-30 19:22
舆论到了一定热点 小姐姐讲 她随时等着你的律师函 有理有据
A.1234 发表于 2024-07-30 19:39
别着急,也有你的律师函哦
A.1234 发表于 2024-07-30 19:40
损害商家信誉罪,百科一下吧,已经多次提醒你收手了
猫咪爱吃蔬菜 发表于 2024-07-30 20:43
没事的 我相信正义 国家部门也不是乱来的 发个帖子 不是就有理了
姚强 发表于 2024-07-30 21:32
看来你挺爱吃鸡屁股 吃完还要笑一笑
zt123123 发表于 2024-07-30 23:09
律师信1000块的事情,律师信有用的话就不会有打官司了,怕个锤子
zt123123 发表于 2024-07-30 23:10
乐清鸡屁股事件越来越热闹了
曾经我来过 发表于 2024-7-30 19:54
楼主官司还是别打了,谁打谁后悔,你以为有律师就赢了。没三五月都排不上你的案子。一审开完,不服二审接着 ...
迷途小天蝎 发表于 2024-07-30 22:28
你瓜吃自己头上了,你还是带我去吃日料
Y1233 发表于 2024-7-30 23:26
你是*吗 见人就咬
Y1233 发表于 2024-07-30 20:55
一个鸡屁股而已 抓着商家不放 人啊笑笑死
雨祭 发表于 2024-07-30 19:46
100元就能发律师函,吓唬谁? 老板拿出监控录像和声音,就能证明谁对谁错
猫咪爱吃蔬菜 发表于 2024-07-31 08:00
那又没事 他自己不是出来澄清了 吃瓜还不让吃了 要吃日料吗 没有烧鸟的 人小姐姐都懒的说话了 都是他的事了
zyy123321 发表于 2024-07-30 21:21
笑死了 这店我真的不敢迈进半步
谨河 发表于 2024-07-31 10:44
别的不说,商家自己不但没有澄清消费者手里的鸡肉是哪个部位,还要侮辱消费者不正常,这边又要发律师函,我可不信这种商家能长久。有些人也不要太心疼这种商家,心疼商家的人你们吃到流脓的鸡屁股、吃到有排泄物的猪大肠、商家还骂你试试。本来事情不用闹这么大的,商家自己造的
福满多 发表于 2024-07-31 08:10
所以吃到的是鸡的那个部位呢?吃瓜这么久,也没见有力证据说明是哪个部位?如果是就和顾客道歉和赔偿,如果不是顾客这做法影响商家信誉和态度应该道歉和赔偿,希望大家不要以言论带偏事实,同时商家也尽快给大众一个合理的答复
谨河 发表于 2024-7-31 10:44
别的不说,商家自己不但没有澄清消费者手里的鸡肉是哪个部位,还要侮辱消费者不正常,这边又要发律师函,我 ...
雨祭 发表于 2024-07-30 19:46
100元就能发律师函,吓唬谁? 老板拿出监控录像和声音,就能证明谁对谁错
沙漠里的绿洲 发表于 2024-07-31 12:25
一个鸡屁股在网上挂了6天
靖然如此47 发表于 2024-07-31 15:40
回到问题的起点 那是不是鸡屁股呢。 如果是的话那太恶心了 还剁了跟其他部位一起煮 我就知道鸡屁股有一部分叫做囊上腔 里面都是淋巴。 如果不是那我只能说商家真刚
米勒、 发表于 2024-07-31 19:25
打5折活动推出来.口碑做起来就行
有这个闲情打官司不如好好管理下店
Y=E 发表于 2024-07-31 08:10
这个社会不是上嘴皮 碰下嘴皮 耍嘴皮就在网络上乱造谣,店家早应该起诉了,拿起法律武器,我也不是谁的水军,路人一个,真反感那些键盘侠
靖然如此47 发表于 2024-07-31 15:40
回到问题的起点 那是不是鸡屁股呢。 如果是的话那太恶心了 还剁了跟其他部位一起煮 我就知道鸡屁股有一部分叫做囊上腔 里面都是淋巴。 如果不是那我只能说商家真刚
小肚同学 发表于 2024-7-30 19:24
这是另外的原因…
A.1234 发表于 2024-7-30 19:40
损害商家信誉罪,百科一下吧,已经多次提醒你收手了
Y1233 发表于 2024-7-30 20:55
一个鸡屁股而已 抓着商家不放 人啊笑笑死
新晋新裤子迷 发表于 2024-7-30 21:48
好吓人,最后是不是鸡屁股啊,网友能不能发个声,质疑一下。
Y=E 发表于 2024-7-31 08:10
这个社会不是上嘴皮 碰下嘴皮 耍嘴皮就在网络上乱造谣,店家早应该起诉了,拿起法律武器,我也不是谁的水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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