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温州教师招聘公告-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12人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和《新时代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加强国防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温退役军人发〔2022〕21号)等精神,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尚的道德修养,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合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和专业等要求详见《2025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年龄要求1989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年龄要求放宽至1984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浙江省。生源地(指被高校录取前户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为温州市或毕业于在温高校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的,户籍不限。其中,温州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语文岗位(岗位编号11)面向温州户籍退役军人招聘,且要求持有全国退役军人优待证等相关证明。
(四)报考岗位要求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凭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且须在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入围资格,不予聘用。岗位要求持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书。
(五)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六)专业审查认定参考《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曾获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报考相应学科教师岗位的,专业不限。
(七)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5年8月。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近三年考核存在不合格档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9.存在教育系统从业禁止情形的。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2日9:00至7月9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4日9:00至7月9日24:00
报考人员登录温州教育人才网(https://rczp.wzer.net)注册并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规定时间之外,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要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为确保再次报名时间充裕,建议报考人员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并密切关注初审结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7月10日上午11:00前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教育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二)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于7月10日12: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88639801.并通过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经审核后可免除其考试费。
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因故无法完成网上缴费的,须于7月10日12:00之前书面申请使用其他支付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签名的《2025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
(3)温州市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报名时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温州市域内民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
(5)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资格复审当天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根据指定的题目回答问题,具体方式和答题时间以现场公布的方案为准。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第一轮考试成绩占30%、第二轮考试成绩占70%。各轮考试分数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在报名系统内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
其他告知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以及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5年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均须在2025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书,否则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二)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系完全中学,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高中部和初中部之间统筹安排教师,报考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初中科学(岗位编号02)、初中社会(岗位编号03)即视为自愿服从学校统筹安排,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两年内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或未能按规定考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续聘。
(三)医务人员岗位每周有几天需要上夜班,同时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兼任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未取得心理健康相关证书的,聘用两年内须取得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初级(C证)或以上等级证书,聘用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续聘。
(四)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未满服务期的温州市域内定向培养的中小学教师不得报考。(六)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七)考生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温州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八)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文章来源:https://hrss.wenzhou.gov.cn/art/ ... 30496_58925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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