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乐清市第五届全民运动会将于10月下旬在市新体育中心、西门全民健身中心举行,请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做好动员参赛工作,全运会竞赛规程摘要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下旬在市新体育中心、西门全民健身中心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田径、游泳、篮球、五人制足球、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围棋、拔河、登山、气排球、8字跳绳共12个大项。其中青少年组项目设置田径和游泳。
三、运动员资格
1.凡200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乐清籍人员和在乐清市居住的新居民均可报名参赛(新居民必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新居民居住证)。
2.代表乡镇、街道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该乡镇、街道的在册村(居)民、干部、职工。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证明其中一项,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方为有效。
3.代表市直机关(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册干部和职工。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证明其中一项,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方为有效。
4.代表民营企业(民办学校单独组队参加民营企业组,未单独组队教师可代表教育局参赛)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该企业的员工。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新居民居住证(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证明其中一项,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方为有效。
5.代表以上三个组别参赛的运动员,二代身份证住址和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地的,如未代表二代身份证住址所在地参赛的,可代表其工作所在地参赛。但参赛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其本人在该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等其中一项有效原件。
6.青少年组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乐清市各体育特色学校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已输送到乐清市体校在读的学生可回原校参赛(回原校参赛的运动员报名时须凭教育科的转学证明)。需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并加盖本校印章。
7.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报名参加比赛,最多只能报名参加3个大项的比赛(青少年组另行规定)。
8.运动员资格由各代表团的组团单位负责审查,组委会竞赛委员会有权对运动员资格进行核查和裁定。组委会将对各代表团运动员名单进行复审,凡不符合资格的运动员一律不得报名,已参加比赛的一律取消比赛成绩,并取消运动员所在代表团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9.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取消该代表团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10.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11.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运动员代表证到比赛现场供组委会核对身份信息,否则不予上场比赛。
12.大会组委会统一对参赛运动员进行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必须为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者,同时需填写自愿参赛书面承诺书。
13.青少年组参赛规定及要求按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执行。
四、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分项目、分场地、分阶段的方法进行。比赛时间和项目统一由大会组委会安排。
2.各项目的比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单项比赛竞赛规程与本竞赛规程总则不一致的,以本竞赛规程总则为准。
3.各组确定名次方法:乡镇街道组,市直机关(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组,民营企业组,按分组比赛成绩统计排列代表团奖牌总数名次和团体总分名次。青少年组比赛成绩以学校为单位单独排列名次,不计入各代表团成绩。
4.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和国家单项运动协会或温州市体育局认定的有关特定规则。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竞赛项目的单项比赛均录取前八名。
2.获各项目团体、单项比赛前八名给予计算团体总分。各项目排名,按9、7、6、5、4、3、2、1计分(篮球、五人制足球、拔河、8字跳绳、气排球项目除外)。参加比赛的队(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参加实际队(人)数录取,名次计分值不变。
3.篮球、五人制足球录取前8名,分别按36、28、24、20、16、12、8、4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分别按4、2、1的倍数计牌计入各代表团奖牌总数,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4.拔河、8字跳绳、气排球录取前8名,分别按27、21、18、15、12、9、6、3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分别按3、2、1的倍数计牌计入各代表团奖牌总数,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5.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出现并列名次的以下若干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该并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所有并列名次的得分值。如第八名出现并列,则各按第八名的分值进行计分。
6.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六、代表团名次和奖励
设代表团团体总分名次、奖牌总数名次,均录取前八名。
1.各代表团分别按团体总分和奖牌总数的排名授予一、二、三等奖。其中,乡镇、街道团体总分和奖牌总数分别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15个;市直机关(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组团体总分和奖牌总数分别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10个;民营企业组团体总分和奖牌总数分别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其余参赛的代表团均颁发优秀组织奖。
2.代表团总分奖项统计办法:按各代表团所有参赛项目所获名次得分的总和排列,得分总和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以奖牌总数多者列前;如奖牌总数相同,以第一名名次多者列前。
3.代表团奖牌总数奖项的统计办法:按各代表团所有参赛项目中所获奖牌的总数排列,奖牌总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奖牌相同,以团体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团体总分相等,以第一名名次多者列前。
4.破乐清市全民运动会纪录每项加5分。
七、报名和报到
1.报名时间: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请于9月18日前将报名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578171408@qq.com,或将报名表送交天成街道社管办,街道审查后统一送交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群体科。天成街道社管办联系人:朱怡芳、卓凌云(联系电话:62113095、61220017)。报名时另须交验运动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寸照片两张,新居民居住证原件、复印件,二险一金证明原件、复印件和运动员自愿参赛承诺书,逾期不予受理。
2.竞赛规程、相关表格可在以下“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yueqing.gov.cn)——体育局——政策文件”中下载。
3.各代表队报到时间: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规定到指定赛场(馆)报到。
4.代表团团部人员报到时间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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