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上班族网

标题: 总投资9982万元!北白象镇这条主干道有新进展 [打印本页]

作者: 乐清之窗    时间: 2020-9-12 10:52
标题: 总投资9982万元!北白象镇这条主干道有新进展
9月2日,乐清市中心大道北白象三期(象西路~象石公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获得批复。该工程起点为中心大道二期工程与北白象镇象西路交叉口,路线由东往西延伸,终点与正在改建的象石公路平面交叉。项目全长1510米,路基宽度30.5米,设计时速60km/h,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982.39万元。
(, 下载次数: 8)
中心大道是乐清经济开发区至北白象的一条东西向交通要道,串联起乐清经济开发区、柳市镇、北白象镇。

乐清市中心大道北白象三期(象西路~象石公路)建设工程项目作为中心大道延续工程,建成后能对片区内的交通进行分流,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情况,对完善中心大道全线建设、加强城镇之间互联互通、进一步拉开城市发展框架、促进旅游资源开发以及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一、工程范围

本工程起点(K6+464.056)为中心大道二期工程与北白象镇象西路交叉口,路线由东往西延伸,终点(K7+973.858)与正在改建的象石公路平面交叉。

二、建设规模、标准及内容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中提出的规模、标准及内容。

(一)建设规模及标准

本项目全长1510米,路基宽度30.5米(用地控制34.0m)。路面采用普通沥青路面,设桥梁两座共107.4m,管涵3道共103.1m,设计时速60km/h,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顾市政功能。总用地面积53523.13平方米(国家2000坐标系)。

(二)建设内容

道路工程、桥涵、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等。

三、道路工程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中提出的方案。

(一)道路断面布置

拟建路段(K6+464.056~K7+973.858)路基标准横断面:0.75米土路肩+4.0m硬路肩(含0.5m路缘带)+2×3.5米行车道+0.5m路缘带+6.0m中央分隔带+0.5m路缘带+2×3.5米行车道+4.0m硬路肩(含0.5m路缘带)+0.75米土路肩=30.5米。

(二)路基、路面工程

1、一般路基设计:本工程全线为填方,采用重力式挡土墙,路基压实度视填料性质及不同粒径而确定。分别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法和固体体积率作为压实度控制指标。

2、路桥(涵)过渡段路基设计:路桥涵过渡路基段采用级配碎石处理。

3、特殊地质路基设计:软基路段填高h<2.0m的路段采用堆载预压处理,h≥2.0m的路段采用双向水泥搅拌桩处理;白莲河桥桥头路段填高h<3.0m路段采用双向水泥搅拌桩+堆载预压处理,牛双河桥头路段填高h≥3.0m路段采用预应力管桩+堆载预压处理。

4、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填方路段采用5cm细粒式沥青砼(AC-13C)+7cm中粒式沥青砼(AC-20C)+沥青封层+34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0%~4.5%)+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5%~3.5%);桥面铺装采用4cm细粒式沥青砼(AC-13C)+6cm中粒式沥青砼(AC-20C)+10cm厚C40钢筋混凝土;土路肩采用直接绿化或者12cm厚C20素砼硬化,其下为34cm厚级配碎石垫层。

四、桥梁、涵洞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中提出的建设方案。

本工程共设桥梁两座共107.4m。

(一)设计荷载:公路-I级。

(二)设计洪水频率:p=1/50,设计洪水位:4.35米。

(三)桥梁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中提出的桥梁结构设计方案。

白莲河桥桥跨中心桩号K7+154.5,桥梁全长43.20米,桥面宽2×12.75米。

牛双河桥桥跨中心桩号K7+506,桥梁全长64.20米,桥面净宽2×15米。

(四)沿线设圆管涵3道,全长103.1米。

五、道路交叉口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提出的建设方案。建议综合考虑道路交叉口的安全规范要求,优化交叉口设计。

六、路基路面排水设计及防护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提出的建设方案。

七、道路交通安全、环保、水土保持

按规范要求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完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和相关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

八、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982.3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703.76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3460.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42.41万元,预备费475.35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

九、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十、其他

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深化施工图各专业设计内容。

1、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2、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3、希接文后,严格按照乐委发〔2011〕96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结)算及财务管理的规定》文件的有关规定,从紧控制造价,抓紧工程实施。
(, 下载次数: 8)
(, 下载次数: 9)
来源:今日白象





欢迎光临 乐清上班族网 (http://bbs.5iyq.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