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普法办书面审查、实地抽查、综合评审等环节,虹桥镇建强村、虹桥镇单板桥村被评为浙江省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建强村、单板桥村围绕“有标识、有阵地、有队伍、有服务”的“四有”标准,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以党建为引领,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凝聚力,筑牢基层民主法治基石。落实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基层法治化水平,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提高基层民主法治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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