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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细思极恐!此妇女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卖淫! [打印本页]
作者: 加冰bling 时间: 2021-3-21 12:33
标题: 细思极恐!此妇女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卖淫!
被告人朱某某,女,197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25221970********,汉族,文盲或半文盲,户籍所在地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住浙江省青田县**乡**村村**号,2021年1月11日因卖淫被青田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三日。因涉嫌传播性病罪,于2021年1月14日被青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1年1月28日被依法逮捕。
本案由青田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朱某某涉嫌传播性病罪,于2021年2月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被告人朱某某在丽水市人民医院就诊时被确诊患有严重性病梅毒。2021年1月11日,被告人朱某某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梅毒的情况下,仍在青田县温溪镇打铁埠51号房间内卖淫,并被青田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经检查,被告人朱某某梅毒螺旋全特异抗体检查结果为阳性,梅毒甲苯红不加热试验检查结果为阳性。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户籍信息,调取证据清单,就诊记录等相关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检验报告;
2.证人季某某的证言;
3.被告人朱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4.刑事辨认笔录,检查笔录,现场照片。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朱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某明知自己患有性病梅毒,仍进行卖淫,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朱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青田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留*一
检察官助理:罗马茜*
2021年2月24日
作者: 本地恁 时间: 2021-3-21 13:06
不会吧,这么玩啊
作者: 懒人漫游 时间: 2021-3-21 14:31
1970年…… 50多岁的大妈,你们也太饥不择食
作者: Jin。 时间: 2021-3-21 14:38
都快送山上的年纪了,还整这套
作者: 老实人暴脾气 时间: 2021-3-21 14:50
我细思了,并未感到极恐。
洁身自好之人
作者: 搞不零清 时间: 2021-3-21 14:53
太恶心
作者: 倪柯木羽 时间: 2021-3-21 14:57
还有人要,真的挺本事,牛!
作者: Ferdinando 时间: 2021-3-21 15:02
带病坚持工作,简直新时代的劳模。
作者: 谨河 时间: 2021-3-21 15:09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不管男女都要洁身自好
作者: 红颜少帅 时间: 2021-3-21 15:51
要洁身自好
作者: 忘怎么想 时间: 2021-3-21 16:12
应该是为了赚钱,没办法
作者: Jin。 时间: 2021-3-21 16:40
可能低消费
作者: 本地恁 时间: 2021-3-21 17:19
洁身自好
作者: 小号XH7 时间: 2021-3-21 17: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龙城 时间: 2021-3-21 18:20
她做生意的,,没钱怎么看病,,自己够节点,就不怕这类事
作者: 怪哩个兽 时间: 2021-3-21 22:48
爱人爱己,洁身自好,污秽滚远远
作者: 西米囊 时间: 2021-3-21 23:16
真是可怕了
作者: 471467267 时间: 2021-3-22 06:27
嫖娼有风险,后果很严重
作者: 山姆卡丝 时间: 2021-3-22 08:45
话说以前广州三和大神,20块钱就可以修车!
作者: sbrdftg 时间: 2021-3-22 10:56
现在都是玩手机
作者: 干掉恰北北 时间: 2021-3-22 21:29
嫖娼难以理解,没有感情如何做爱,没有感情我连女人的手都懒得牵,实在是恶心
作者: 烟雨123 时间: 2021-3-22 22:48
真是的,没有职业道德。一点职业操守都没有。
作者: 13905878659 时间: 2021-3-28 23:53
这么大把年纪还不洁身自爱,以后让儿孙怎么抬头做人
作者: bayun 时间: 2021-3-29 01:54
为劳动人民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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