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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地方流传着“正月不理发”的说法,更有传言称“正月里剃头死舅舅”。此前有报道曾发布案例:某年大年初二,舅舅嫌外甥刘兵发型过于邋遢,两人发生争吵,刘兵出门后就往理发店理发,之后便去找朋友聚会,直到第二天才得知舅舅已在昨晚酒后骑车发生车祸去世,立刻前往吊唁。舅妈发现刘兵理发后,两人发生激烈冲突,舅妈扬言要告他故意杀人。 舅舅后事办完后,舅妈找到一位“大仙”,“大仙”称刘兵明知当地“正月理发死舅舅”的习俗却仍去理发,导致舅舅不能释怀,晚上喝酒比平时醉得快,因此出车祸,构成间接故意杀人。 舅妈去公安机关控告刘兵间接故意杀人未果后,又把刘兵诉至法院,要求刘兵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赔偿100万。 当地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舅舅车祸的原因是酒驾导致意外,与刘某理发无关 ;“正月理发死舅舅”的说法实际是源自清朝时期汉人思念明朝,是“思旧”的谐音,最后演变成了“死舅”的顾忌。民间习俗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应该弘扬符合社会发展进步的习俗,不能上升到道德层面绑架他人。法院依法驳回舅妈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