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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10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典型案例”,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生态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其中。
雁荡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世界地质公园,同时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奇山与灵水相互成就其独特地质景观风貌。
近年来,大量新建酒店民宿非法取水用水,
对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的生态水资源和整体水地质景观风貌造成破坏。
2024年乐清市两会期间,乐清市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加强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水资源保护的提案》,提案中指出了雁荡山景区水资源破坏问题,并分析了雁荡山生态水资源匮乏的地质原因、气候条件和人文因素。同时,乐清市政协委员将该提案移交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其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2024年1月,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就雁荡山水资源保护开展专项监督,通过向乐清市水务集团和乐清市水利局调取雁荡山景区内247家宾馆民宿自来水用水量、行业平均核定用水量和本市近五年取水许可主体数据,建立大数据模型进行分析。结果发现,246家经营主体没有自来水用水记录或“实际用水量”为100吨以下,严重低于本市行业“参考用水值”——酒店和民宿行业年平均用水量分别为679吨和273吨,仅有1家宾馆办理了取水许可证,大量经营主体存在非法取水现象。乐清市水利局未履行经营主体非法取水监管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2024年2月29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行政公益诉讼,开展调查工作。结合大数据模型比对结果和提案内容,乐清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政协委员前往景区开展现场勘查,经无人机进一步勘查发现,宾馆民宿经营主体存在未经审批私建水库水塔、私铺引水管进行取水的情形,不符合景区建设规划。同时查明,每年景区内的村民和宾馆民宿等经营主体从景区上游溪湖接引地表水和地下水约450万吨,但有效利用率仅为五分之一。
2024年3月,乐清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具有地质和生态保护专门知识背景的政协委员、专家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召开听证会,经论证确认,经营者取水与景区内的景观用水来自同一上游水源,无序取水、水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对雁荡山景区水资源生态平衡和水地质自然景观造成了破坏。3月8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向市水利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查处景区内宾馆民宿等经营主体的非法取水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乐清市水利局立即联合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和雁荡镇人民政府专题研讨整改方案,因地制宜分类开展专项治理。2024年5月,该项治理工程争取到政府资金3400万元,用于改水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和村民自来水用水补助。
根据乐清市水利局复函,截至2024年7月,雁荡山景区已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247家经营主体全部改用自来水,同时取缔57处非法取水设施,保留36处建设设施用于森林消防蓄水,并设立5个集中取水点推进常态化取水监测,雁荡山生态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024年10月,雁荡山管委会牵头编制《雁荡山水资源涵养保护规划》,同年11月,11处防渗墙潜坝工程建设完工,计划于2026年全面启动雁荡山龙湫背引水蓄水工程。
2024年11月,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将提案线索办理情况答复乐清市政协,同时就雁荡山水资源保护问题组织“回头看”监督工作,通过走访居民、商户,听取其对用水成本、水质水压的反馈。
2025年1月,本案作为“代表委员+检察建议”转化工作机制优秀案例,分别写入温州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和乐清市政协工作报告。2025年3月,乐清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政协出台《关于建立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双向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线索互移、联合调研、协同督办、成果共享等具体程序,将水资源保护等区域性公共利益问题列为重点协作领域,促进衔接机制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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