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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虹桥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环卫所、垃圾分类办开展联合行动,对辖区沿街商铺、小区、企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等情况进行检查。
当天上午,巡查组对育红路、新丰路等路段开展巡查时,不少沿街商铺都能按要求设置垃圾桶,养成分类好习惯,但也有部分经营者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出现落实不到位的情况。9点多,当执法人员来到烟草公司时,发现并未按照要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未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垃圾混装混投的问题突出。于是,执法人员当即对烟草公司的违法现象进行拍照取证 ,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期限内进行整改。
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同时,执法人员耐心地为违法当事人进行解释,同时宣传《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内容,科普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垃圾分类办负责人介绍,该《条例》的实施,不仅为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明确了职责界线,同时标志着生活垃圾治理正式进入了法制化轨道。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处罚前,先要求违法当事人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再严格落实执法。
来源:千年新市魅力虹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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