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
坟墓是追忆先人、寄托哀思的特定场所,定期修葺整理坟墓、祭扫礼拜,是传承传统文化中礼敬祖先、慎终追远的一种方式,但坟墓修葺也应在合理范围内。
近年来,磐石镇及周边县市区、乡镇个别村民仍然在磐石镇区域内山上新建、翻新、修复私坟,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严重影响了我镇的村容村貌和文明形象。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移风易俗,保护生态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严禁私坟建新翻新
根据《关于印发〈私坟“禁新”常态化管理五项制度〉的通知》(温殡改办〔2017〕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新建、翻新、修复私坟。
近年来,磐石镇移风易俗中队采取定时、定人、定地段相结合方式,由分管**带队对辖区各个点位开展“青山白化”巡查,确保巡查工作无缝隙、全覆盖,不留死角,切实杜绝“禁新”盲区的存在。
2024年至今,磐石镇移风易俗中队开展巡查50余次,发现在建、新建、翻新私坟39座,全部拆除到位。
反面警示案例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私坟生态化改造标准 私坟生态化改造按照“去除坟圈、坟背覆土、绿化植被、保留墓碑、自然生态”的原则进行,具体改造标准为:拆除坟圈、靠背;坟坎(坟洞口上沿)建高30厘米以上的挡土墙;改造用砖一律用青色砖,不得用水泥粉刷;坟背和坟坦需覆土30厘米以上,并铺草皮绿化;坟墓周围及正面(坟坦内外)栽植苗木高度不低于1.5米的四季常绿树种(柏树、杜英、桂花、茶花、杨梅、樟树等),视大小确定种植间隔距离,确保2至3年后遮盖坟墓正面。
参考样图如下:
加强监督管理
我镇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对违规建坟行为严格处理,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发现的新建私坟、私坟翻新行为,及时向镇公共服务办或者镇纪委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实和处理。
举报电话 镇公共服务办:0577-62836026
镇纪委:0577-57570196
希望广大群众 严格遵守关于殡葬改革的规定, 共同把文明殡葬贯彻落实好, 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杜绝违建坟墓, 共同维护美丽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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