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法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高法发〔2016〕4号)、省高院《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浙江法院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的通知》(浙高法〔2021〕116号),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公告如下: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执行事务和其他综合类事务。
乐清市人民法院计划招录司法雇员6名,递补6名,性别不限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乐清市户籍,年满18周岁,大专学历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本科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2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得超过35周岁。(截至招考开始报名之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法院招录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乐清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后现场报名。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乐清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资格初审:2024年6月7日,乐清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