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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通报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王某某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被乐清市卫生健康局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10500元的惩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乐卫医罚〔2024]44号;
案件名称:王某某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王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9月1日,王某某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涉及1名患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0500.00元。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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