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5月14日13时许,连**与其前妻周**在柳市镇**店里因情感问题连**持刀刺伤周**。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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