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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奶茶又出事,浙江姑娘慌了:我喝到了蜘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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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0-9 13:57

正文摘要:

本帖最后由 帅比凯爷 于 2021-10-9 14:00 编辑 昨晚茶百道又一次上了热搜 这一次仍然是食品安全问题↓↓↓10月6日,浙江宁波一顾客称,从慈溪一家茶百道点外卖饮品时,在其分装的奶盖中发现蜘蛛。 希望有关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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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米囊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电信 发表于 2021-10-10 21:18
这玩意看起来有点大补啊
 
郑行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发表于 2021-10-10 19:29
感觉像人为碰瓷的,封闭的奶茶都没喝,就撕开看蜘蛛了?一般人拿过来都狂吸几口,这瓶满满的都没动过
 
锕达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发表于 2021-10-9 22:28
自己想喝就喝,没什么多大意见,毕竟多知道外面的东西不干净还嘴馋,那只能多担待了,没有人强迫你去消费,理性点就戒掉自己动手做最保险了吧
 
幻轩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移动 发表于 2021-10-9 18:42
也奇怪的很,朋友开茶百道的奶茶店,我知道他们茶百道总部督察不限时就会下来一次检查各个细节,朋友每次都很小心的注意卫生,深怕被抓警告。在网上还看到有个网友说,自己家楼下蜜雪冰城什么的奶茶店也都关了,只有古茗开着。微博热搜也头条,好多的水军。怀疑茶百道是得罪谁了。
 
奥拓ol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发表于 2021-10-9 17:17
要求赔偿是肯定的,食品安全需要格外的重视,毕竟是吃到肚子里的。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搞不零清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发表于 2021-10-9 17:06
被百了一道
 
我在地球上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发表于 2021-10-9 15:02
最近茶百道是咋了
 
SFMEOLFA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发表于 2021-10-9 14:45
我不是说原材料过期不重要,而是说不能因为他有原材料过期,就什么都是错的。因为餐饮业,尤其是连锁店这种,原材料都没有过期才是奇怪的。
 
SFMEOLFA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发表于 2021-10-9 14:43
原材料过期也就算了,这个才餐饮业算上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不过食品里面出现蜘蛛,尤其是茶饮这种,我很难相信,因为这个不是在底部,而是在塑料膜的下面,难道蜘蛛是在那个封口机的塑料膜正下方,然后封口就给盖上了?还有一杯奶茶点过来,放了几个小时再喝,还这么凑巧,喝了一点点,就把塑料膜撕开了,刚好有一只蜘蛛站在奶盖上面?不说远的,就说外卖小哥送奶茶都会有颠簸的吧?你说它在奶茶底部也就算了,这么久了都没有沉下去?这要多么巧合才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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