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按揭房屋,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在婚前取得房产证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的按揭房屋,如果在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并且用于夫妻双方生活居住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要不要求加名字都没有实际意义,法律会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
我家婆家自建房,老公也加了我的名字,分家时一起出了一半建设费,他自觉加的。买第一套房户主是他,共有人是我。第二套房无证。第一套房卖了买了一套,我是户主。娘家那里买了安置房指标,以后户主应该也是我。在我家,写谁的名字不重要,钱都是一起赚一起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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