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之 发表于 2020-7-27 11:01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
A防爆电器 发表于 2020-7-27 10:46 你好,如果在购买房地产是碰到房开虚假宣传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机关进行投诉,有相关的职能部门对开发商作出相应的处罚。 2、集体维权。业主们可以自发组成维权联盟,共同收集证据,共同起诉。 3、委托律师代理起诉。委托资深的专业律师可以让胜诉的几率更大,律师更懂得维权的方法。集体委托律师,费用可以分摊,不会太高,且解约自己的时间。 4、通过舆论施加压力。可以通过论坛、报社、电视台等媒介将消息散播出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形成对开发商的压力,因为这会影响到它自身的形象和信誉。开发商如果理亏,则可能会主动妥协。 |
大头蚊子 发表于 2020-07-27 08:56 是您自己吧 |
本帖最后由 周思豪律师 于 2020-7-27 09:45 编辑 大头蚊子 发表于 2020-7-27 08:56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目前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时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你所描述的情况,提高诉讼效率 |
本帖最后由 周思豪律师 于 2020-7-27 10:21 编辑 迺毐 发表于 2020-7-27 08:59 你好,由于目前不动产过户方式存在多种情况,如交易过户、赠与过户、遗产继承过户,不同过户方式均有可能导致过户费用不同 具体交税金额,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然后根据不同的过户方式来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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