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吴某某,男,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镇**村。曾因犯抢劫罪于2010年7月14日被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15年11月11日因犯非法采矿罪被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 ...
手机版|小黑屋|乐清上班族网 ( 浙B2-20100310-1 )
GMT+8, 2025-9-4 00:53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