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负责局办公室(政工科)相关综合性事务工作。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新闻等专业优先,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二)乐清市文化馆工作人员(1名)
负责市文化馆摄影、摄像等相关业务工作。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摄影、摄像等专业优先。
(三)乐清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人员( 2名)
1.负责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相关综合性文字工作。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新闻等专业优先。
2.负责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场馆相关讲解工作。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乐清市中雁荡山景区管理所工作人员 ( 1名)
负责市中雁荡山景区管理所出纳工作。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优先。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乐清市户籍,或在乐清工作生活两年以上、有固定住处的新乐清人,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符合本单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真实、完整填写《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资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技能资格证书等;新居民需提供连续登记不少于两年的《浙江省居住证》等复印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371967386@qq.com。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费用自理)等程序后择优录取。录取后以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由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写报名表和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