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时间和具体科目
1.笔试时间:2025年11月23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及作答要求等详见《考试大纲》(附件2)。
3.报考人员要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政治考核
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表现政治考核量化评分,占总成绩20%。

(三)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80%+士兵服役表现政治考核量化得分,其中: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总成绩同分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②士兵服役表现政治考核量化得分高者③学历高者。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具体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发布,不另给个人发放通知,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1.通过资格复审对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人力社保局联合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招)用资格,其空缺资格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招)用人员,拟聘(招)用人员名单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招)用资格。拟聘(招)用人员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单向选择聘(招)用单位,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招)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招)用条件的,不予聘(招)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招)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招)用。
3.拟聘(招)用人员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招)用(劳动)合同,其人事档案由市人才服务管理中心代理。办理聘(招)用手续前,非乐清市户籍的拟聘(招)用人员应将户口迁移到乐清市。聘(招)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招)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招)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1.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3.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招)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乐清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招)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聘(招)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武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乐清市人武部、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规定共同解释,其中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政治考核等事项,由乐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文章来源:http://www.yueqing.gov.cn/art/20 ... 886726_44539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