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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现场还原:
我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乐清市某理发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理发店有一捆毛巾放置在沙发上,毛巾无外包装,直接暴露在外,现场检查未发现可用于毛巾保洁的设施设备。经进一步经调查核实,现已查明该理发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二、法律依据解析: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规定
三、裁量实施处罚: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的规定,给予该理发店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元)。
四、监督员说法:
根据《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第六条第(二)项规定,消毒保洁设施应为密闭结构,容积满足用品用具消毒和保洁贮存要求,并易于清洁。即消毒保洁设施应为密闭容器,如以下图所示的带盖的密闭保洁盒。
关于顾客用公共用具的保洁,大家都觉得很简单,实际上是你误解了!
☆误解一:
✘毛巾我洗的很干净了,你看香喷喷!
✔洗的是很干净了,如果不加强保洁,会存在二次污染的可能性哦!
☆误解二:
✘毛巾我都叠的整整齐齐放在一边,随用随拿!
✔洁净的毛巾务必入柜或者密闭的容器,而不是哪里方便放哪里。
☆误解三:
✘一定要入柜?那我勉为其难收拾个柜子出来将就用用吧。
✔用于保洁的容器也需要干净卫生哦,而且也需要定期清洗消毒呢。
来源:乐清卫生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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