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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六月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具体信息如下:
抽样编号为GC21330001300530346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GC21330001300530346
样品名称
切片年糕
生产日期
2021-02-02
型号规格
400g/袋
标称生产企业
宁波市奉化区西坞米艺年糕厂
被抽样单位
浙江宝鑫时代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
检验不合格项目
菌落总数
检验机构
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04-28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04-29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已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 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企业已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明,当事人是一家位于乐清市虹桥镇虹桥西路53-55号的大型商超,主要从事食品、日用品、文具等销售,经营面积3500平方米,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员工70人。当事人于2021年2月16日,从台州彩龙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的购进40袋生产日期为2021年2月2日该不合格批次切片年糕用于销售,进价为3.9元每袋,现场检查时已全部售出。当事人在进货时已查验供货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切片年糕的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切片年糕的行为违反了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属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建议对其免予处罚。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强化专项监督抽检,加大抽检频次和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加强溯源监管,对索证索票不齐全、质量不合格、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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