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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蝇头小利 断送个人征信 6月3日 温州反诈中心公布 第24批因涉嫌买卖、出售、 出借个人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 犯罪的人员名单
本批共惩戒325人 被惩戒人员名单中 温州籍126人 其中瑞安41人、苍南24人、乐清18人 永嘉15人、平阳11人、文成8人、 瓯海6人、洞头2、泰顺1人 男女比例5:1 90后103人占81.7% 00后21人,年龄最小04年
上述人员中 97人因涉诈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为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赖以滋生的土壤,温州公安全力推进“断卡”行动,2021年1月1日至今,温州警方抓获涉嫌“两卡”犯罪嫌疑人2600余人,打掉贩卖“两卡”团伙121个,向银行部门移送13批次惩戒人员名单共3590人。
惩戒措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以上因出售银行卡(账户)被惩戒的人员将在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新开立账户。
警方提醒
1. 一旦被惩戒,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就会记录在案,个人征信上就会留下污点,以后贷款或者申请房贷、车贷都会影响,要么额度受影响,要么直接不批。情节严重,就直接坐牢!
2. 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及时挂失。
3. 广大市民群众如有发现此类违法犯罪线索的,请及时拨打110、全国反诈专线96110等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进行举报。
来源:温州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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