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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死亡起纷争,调解说法促和谐!
“太感谢你们了,不惜抽出周末休息时间帮我们解决纠纷。”乐清市某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道。
8月31日,翁垟司法所迎来了一批特殊的来访者,原来他们不是来化解矛盾的,而是向工作人员致以谢意,并将锦旗送交调解员手上。
事情要从2021年8月初说起,某公司环卫工人王某乘坐河道保洁船只时发生意外,溺水身亡,王某的家属多次与公司进行交涉,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前来司法所寻求帮助。死者家属提出公司应按工亡标准赔偿,而公司认为王某属于意外死亡,双方就赔偿责任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为此,工作人员审时度势,立即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本着“先安抚、后调处”的工作理念,疏解死者家属的情绪并倾听其意见。
原来,王某家属认为王某身体健康,事发前收入可观,现突发意外使幸福的家庭陷入困境,便主张高额赔偿。调解员耐心地向家属方释明法律,告知王某与公司之间形成雇佣关系,王某在工作中遭受人身伤害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家属方表示理解。在双方分歧缩小后,调解员再次组织面对面调解。最终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历时两天半促成双方签署调解协议。
该乡镇虽然不是此溺亡事件的发生地,但为死者户籍调委会所属地。调解员在获知消息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引导其采取合法的手段维权。工作人员的提前介入也获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为化解矛盾纠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发挥了人民调解“稳压器”作用。
来源:乐清普法智慧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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