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3年4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户籍要求为“乐清市”的岗位,可报考对象为:乐清市户籍毕业生,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毕业生,或乐清市生源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须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其中新聘用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17日。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作未满3年的;
5、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
6、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未满培养协议(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的委培生或定向生;
7、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8、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