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4个岗位共13人(其中学工部、学生处辅导员岗位根据性别结构分别设岗招聘)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3月31日之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人才招聘系统(https://zp.zjitc.net/),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提交个人信息,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将在学校网站“人才引进”—“招聘动态”栏内公布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40%、60%计入总成绩。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免笔试环节,总成绩取面试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府东路校区(具体地点将于考前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行政综合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11月22日发布,考生可登录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引进”—“招聘动态”栏查询。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府东路校区(具体地点将于考前通知)。
(一)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同时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者的工作岗位应服从公司统一岗位调配,若不服从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