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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资金是为村里办事的‘钱袋子’,每一笔去向都要管好用好,大家要引以为戒……”近日,虹桥镇在东垟村召开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向该村村两委、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宣读了该村原报账员王某某的处分决定,通报违纪案件情况。
此前,市委第五巡察组延伸巡察虹桥镇东垟村时,有群众反映村集体房产的承租人将租金直接转账到村干部的私人账户、没有入账村集体账户的问题。
由于涉及村集体利益,巡察组工作人员立即开展核实,通过查阅账册发现该村集体三间平房的租金于2017年底入账1.72万元,而2018年和2019年都没有租金入账。
巡察组工作人员随即调取了相关租赁合同、收款凭证等资料,并找到了该平房的承租人朱某某。
“2019年的租金我已经在2018年12月底支付,是通过微信转账给村报账员王某某,依照合同每年租金都是到期前一年的12月底支付的。”朱某某说道。
巡察组工作人员走访村集体的另一处房产承租人张某某时,张某某说:“2019年的租金我在2018年12月底已经以现金的方式给了村报账员王某某,但当天村里没有开收据给我。”巡察组工作人员比对财务账册后发现该笔租金在2019年6月才入账。
随后,巡察组工作人员又陆续找了多名村干部、承租人一一谈话,并检查相关凭证资料,问题疑点都指向了村报账员王某某。在掌握有关情况后,巡察组工作人员找到王某某谈话。
起初,王某某还神情自若地向巡察组介绍自己的工作情况,当巡察组工作人员把一项项“铁证”摆到王某某面前,他才如实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该村规定租金要通过银行转账,但很多租户并没有直接转账到村集体账户,而是转到王某某私人账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王某某,再由王某某转入村集体账户。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通过王某某私人账户转入村集体账户租金合计112万余元。期间,王某某还挪用部分租金用于个人周转,挪用时间为半个月到一年多不等。
随后,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2023年9月,市纪委给予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村集体'三资'一直都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将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督促虹桥镇对全镇范围村社开展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专项监督,进一步筑牢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防线。”市委第五巡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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