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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城区文明城市创建,优化城市环境,控制交通噪声污染,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安静、清新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6月5日在乐清市城区部分道路禁止机动车鸣笛(以下简称禁鸣),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鸣区域
1、在宁康东路与清东路交叉口、宴海路与清东路交叉口、乐清北高速口与清东路交叉口、疏港公路与清东路交叉口、纬一路与翔云路交叉口、104国道与千帆西路交叉口、城西大道与汇丰路交叉口、宴海路与清远路交叉口、宁康西路与乐清高速口交叉口、环城西路蜈蚣桥等形成的闭环区域道路内禁止机动车鸣笛。
2、104国道、228国道城区段除外。
二、禁鸣时间
全天24小时。
三、禁鸣对象
所有机动车。
四、相关要求
(一)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严禁在禁鸣区域内鸣笛。
(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警报器,在非执行紧急公务时不得使用喇叭和警报器。
(三)违反本通告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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