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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参加公开电脑摇号派位的民办初中已于6月15日(9:00-16:00)完成了缴费名单确认(包括直接预录取、政策照顾和摇号预录取)。现将递补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长放弃预录取(摇中)信息已与学校确认,根据招生办法,逾期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学校须按确定的递补预录取顺序号名单,分批依次电话通知有关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同时留下通知凭据。递补录取的时间:6月16日(9:00-16:00)。
三、学生家长缴费后,学校要及时与就读家长签订《就读承诺书》。
四、6月16日,市教育局将派督查组协助和监督学校的递补录取工作。
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已被录取自愿放弃的学生:
未被民办学校预录取(摇中)的,可申请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继续在网上重新改报公办学校,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被民办学校预录取(摇中1个或者2个)后放弃的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不再具有其他民办学校的递补预录取资格,不得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摇中)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六、递补学校具体信息参考(以招生平台递补信息为准)
来源:乐清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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