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所住小区,物业这几天推出措施, 第一,说是本着为全体业主考虑的原则,不让电瓶车进入地下室,小区入户门口原本就不大,也没有给业主在外面的电瓶车在外安装大雨棚,几百辆电瓶车散停着小区门口,整体小区的档次都降了一半,现在业主的车子是白天在外面暴晒,晚上还要考虑会不会丢失问题,第二天还有可能还要在一堆车子里找自己的电瓶车,电瓶车不让进小区尚可理解,但是物业在没有更好的为业主做出保障的前提下,就先把自己的责任撇清!实属不该!
第二,原本物业提供给业主的服务是有包括业主放门口的垃圾清理到楼下,现在物业又说根据《乐清市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提升.....》,让业主自己把垃圾拿到楼下去!又是给自己省事! 真的是名头不大,排场不小!
我们业主就搞不懂了,我们花钱请你们过来原本是让我们舒心,现在搞的让我们闹心,你们让自己省心省力,那么后续是不是你们的物业费也可以降标准,每天拿着有的没有的事在那里说事,你是把业主当傻子看待?你们拿着一大堆利己的文件维护自己的利益,推己及人,你们降低自己的服务标准,其实就是打自己的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