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优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满足国有企业用工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录(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洞组发〔2022〕2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等7家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国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历以及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35周岁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198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负责展区日常讲解、接待与维序工作;
2、参与展区展教活动、课程以及表演的研发与实施;
3、协助完成其他相关工作的开展。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2日。
(三)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要求为“洞头区”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洞头区户籍的人员、洞头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父母一方或配偶具有洞头户籍的人员(以2024年7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及法定婚姻关系为准)。
(四)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及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及《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月2日,9:00-11:30,15:00-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7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市岛屿三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面)
1.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3.认真填写《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招聘单位审查符合条件的,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报考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酒店管理”(职位代码0202)、“投资管理”(职位代码0203);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职位代码0304);温州市洞头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2”(职位代码0402)、“工程管理3”(职位代码0403)、“会计岗”(职位代码0404)岗位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及单位工作证明(附件3)。
5.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关系,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6.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7.洞头区国有企业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8.退役士兵须是从洞头区应征入伍(含洞头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