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网友在民呼我为平台上称:购买的折叠电瓶车,实物与图片不符!
网友原文 在城南街道聚源路26号胜威车行购买了价值4360元的折叠电瓶车,实车车身颜色和合格证上颜色不匹配,合格证是黄色;实车的电瓶产地疑似倒闭或关闭,疑是电池是翻新件。
实车电机型号和合格证上不匹配;合格证上是迅速牌实际是捷锂达。疑是贴牌车,套牌车。
商家说是五百瓦电机车上是四百瓦电机和合格证上是350瓦电机和合格证上不匹配LF-400W48V。合格证上的锂电池生产地和实际上的锂电池生产地不符合;
锂电池48伏28安和合格证上不匹配,疑是翻新件,合格证的是48伏60安以上问题。
与商家沟通退货退款或者换电瓶换电机,但商家不愿意。商家向其提供的电动车合格证与实际不一致、宣传信息与实际不符,导致消费者基于虚假信息做出的购买行为,应属于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构成欺诈,应返还商品价款并且三倍赔偿。
乐清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
我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故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