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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市5家企业抱团参加当地一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厂房的司法拍卖,以1.054亿竞买成交,事后却突然冒出承租人,导致进场受阻。这让他们在深感措手不及的同时,也对当地法院提出了强烈的质疑:法院当初发布的拍卖公告明确载明没有租赁,实际却存在租赁情况。截至发稿时为止,租赁企业尚未腾退完毕,乐清法院因此未将上述厂房全部交付给买受人。对此,买受人认为,乐清法院存在欺诈,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1.054亿拍得房地产,准备进场因冒出承租人而受阻 2019年10月21日上午,乐清法院对乐清市三星极光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极光)的一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厂房(土地证号:1-2013-39-10841,房产证号: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174663号)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为8930万元。经过115次竞买的激烈角逐,最终乐清市佑锦电气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抱团以1.054亿元的最高应价胜出。之后,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缴清了拍卖成交余款,办好了不动产过户手续。 随后,买受人准备进场,以保护财产安全。 但让他们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厂区里竟然被人占据。 经交涉,对方说是在拍卖之前就已经租赁了。 据买受人的代表徐先生反映,他们找到乐清法院执行局讨说法。该执行案件的经办人陈冻说,上述厂房确实有租赁情况的存在,而且承租人向法院交了100多万元保证金,承诺自拍卖之日起三个月(截止2020年1月21日)内腾空完毕。 之前的拍卖公告明确显示无租赁 买受人的代表徐先生对此深感郁闷。“当初乐清法院在拍卖之前发布的拍卖公告,清清楚楚地表示是没有租赁的。现在怎么凭空冒出租赁?乐清法院这样做,存在欺诈行为。” 同时让他们吃惊的是,评估中装修、设备设施、树木等价值约700万元,现发现部分装修已被他人人为拆除。不仅如此,他们经实地比对发现,设备设施的实际情况与拍卖公告附件评估中反映的不一致。例如,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3月26日的评估报告--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显示,电梯2台,净值143080元;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7月16日的评估报告--机器设备设施评估明细表记载,货梯2台,净值154560元,但实际是只有2台电梯。 “厂房没有拍卖之前,原来的企业主不让外来人员实地看样勘查,所以我们没有办法事先进去踏看,只能相信法院提供的评估报告。”徐先生表示。 买受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为此,他们提出相应的诉求。 “拍卖公告明明白白说没有租赁的,实际却存在租赁情况,那么法院给予承租人腾空期限的三个月的租金需支付给我们买受人。逾期仍未腾空的保证金也应交付给我们。另外,到全部腾空时承租人必须交清水电费等费用。” 买受人还表示,设备设施要清点后按实际数量交付结算,估计数额相差几百万元,要求乐清法院负责退款。 记者经查阅淘宝网司法拍卖相关网页发现,乐清法院曾就上述标的物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记载,拍品被乐清法院查封,“租赁情况”一栏载明“无”。 买受人的损失该由谁买单? 乐清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中“租赁情况”一栏明确表示无租赁,但实际上却有租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租赁情况发生在立案执行之前还是之后?既然不是带租拍卖,那法院给承租人3个月的过渡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买受人反映的设备实际与清单不符等问题是否属实?买受人的诉求是否合情合理合法?乐清法院下一步将作何处置? 2019年12月26日上午,记者一行数人带着上述问题来到乐清法院,希望采访院领导。负责接待的该院办公室副主任胡公听告知院长在外面开会,并详细记录了采访提纲的内容。 2019年12月31日下午,胡公听致电媒体反馈称,经办法官陪买受人去过实地劝说,有些承租人肯搬,但有些不肯搬。法院已与电力部门进行沟通,准备在2020年1月中旬启动停电措施督促主动搬离,公告已发。如承租人仍拒绝腾空,法院将启动强制措施。 显然,乐清法院的反馈,答复内容不够全面。 为此,记者发短消息给乐清法院院长,请他关注此事并责成有关人员对采访提纲所列问题逐一答复,以书面形式反馈。 2020年1月8日,乐清法院办公室副主任胡公听再一次向媒体来电话,进一步反馈了法院采取的措施:从2020年1月7日开始,三星公司厂区内的租赁企业已开始陆续搬出;余下的企业都向法院承诺最后搬离期限(2020年1月21日之前);如到期再不搬,法院将启动强制手续。 买受人接到媒体反馈的上述信息后,再一次相信了法院。 但事实上,1月21日的搬离期限届满,厂区内的租赁企业还是没有腾退完毕。 3月9日,徐先生与该执行案件经办人陈冻取得了电话联系,催问执行进展情况,要求在本月13日之前把钥匙交付给他们。陈冻表示:“那腾退不了,我们尽快。”徐先生追问“尽快”是什么时候?陈冻承诺,月底之前腾退完毕。他还说:“大型机器设备本来就是很难拆的,我们也没办法。” “我们花了1亿多资金拍卖到了厂房,想不到被乐清法院一再忽悠,到现在还没有交付给我们,我们的这一亿多钱被白白浪费了5个月时间,光是利息就是不小的一笔钱。”徐先生表示,股东们对法院的做法很是不满,对月底之前交钥匙无法接受。“我们的权益不能就这么白白受损,乐清法院必须给我们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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