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3 日, 浙江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并作出文件解读《36 问答》,明确指出:民办学校提前掐尖招生或私下预录取等变相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也是无效的。因学校各种自行违规招生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学校承担。 3 月25 日和26 日,乐清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召集11 所民办学校相关负责人,传达了省教育厅今年的招生精神,解读了政策细节,明确要求各学校必须要严格执行省市招生政策,不得存有侥幸心理和打擦边球等违反省厅招生政策的行为。 所有被约谈的民办学校负责人当场签订了《乐清市民办学校规范招生承诺书》,承诺如下: 一 坚决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教育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 二 坚决维护招生秩序,严格按照乐清市教育局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和招生计划等要求组织招生。 三 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不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或提前违规招生。 四 对已提前承诺招收的学生,即日起告知相关家长该承诺无效,并保证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参加乐清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报名录取,对因此引起的后果由学校自行负责承担。 4 月2 日,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民办学校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乐清市教育局再次发函上述11 所学校,要求各校再次做好提前掐尖招生或私下预录取、提前收费等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文件规定和温州市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现乐清市教育局郑重声明如下: 一、统一平台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全部在温州地区统一的报名招生平台“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同步招生,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二、加强管控 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全过程做好学校招生管控工作,严格核查“择校生”“借读生”等挂靠学籍情况,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三、从重查处 学校擅自通过生源摸底、招生咨询、预约等方式,采取变相掐尖招生或私下预录取的做法是不允许的,也是违规无效的。对此,乐清市教育局将加大查处力度,一经查实,情况严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学校停止当年招生、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所有学校务必认清形势,规范招生行为,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敬请有关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不轻信任何单方的招生承诺,也不轻信网络流传的谣言,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 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这个是教育局自己发的声明,详见2020-04-20 09:27 的搜狐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