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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十二个全国公安机关 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 主题继续秉持 “与民同心,为您守护” 5月14日上午,乐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晨沐广场开展了“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经侦民警通过摆放展台、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小礼品等形式重点介绍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特点、作案手段、易受害人群以及防范对策。
2020年以来,乐清警方发扬矢志攻坚、锐意创新、锲而不舍、敢打必胜的“亮剑”精神。对各类经济犯罪展开了持续打击,共立案侦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假冒注册商标案、职务侵占案、串通投标案等案件118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95名,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形成了打击经济犯罪的强大声势。
在第12个“5·15”经侦日到来之际,乐清警方向社会公开发布近期打击经济犯罪典型案例,旨在通过剖析案例,以案释法,持续加大对经济犯罪形态和风险的预警防范宣传,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典型案例1:潘某等人串通投标案
2021年3月以来,乐清经侦大队民警加大与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密切配合,对乐清市多个重点、重大工程项目投标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乐清某工程存在违法犯罪嫌疑。经侦查,潘某伙同余某、曾某等人联络多家公司参与乐清某大道的工程施工投标,投标过程中串通标价,后由潘某联络的温州某公司以20447989元的报价中标。中标之后,潘某等人并不参与工程建设,而是将该项目转让给石某施工,成为名副其实的贩标专业户,严重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秩序。乐清警方依法打击,有效净化了招投标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警方提示
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且还会出现中标人高价卖标、压缩项目的利润空间,给工程造成偷工减料等危害。广大企业要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相关规定,做到诚信经营,不能因为蝇头小利,给自己的企业带来经济、信誉上的损失,甚至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典型案例2:周某宝等人非法经营案
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犯罪嫌疑人周某宝伙同林某荡、张某国等人在省内外多地收购150余个对公第三方支付账户收款二维码,通过网络接口将收款二维码提供给赌博网站用于收取赌资,非法为赌博网站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涉案金额2亿元。2020年8月27日,乐清市公安局对周某宝等人非法经营案实施统一抓捕行动,共抓获涉嫌非法经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17名,打掉犯罪团伙2个。
警方提示
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或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经营罪。企业和个人要通过正规渠道买卖外汇,切勿通过“地下钱庄”实现资金跨境转移,以免造成经济损失,甚至受到法律惩处。
典型案例3:匡某甲等人侵犯知识产权案
2021年3月,乐清经侦大队民警根据线索发现某电商平台多家网店有销售假冒乐清知名品牌电器的嫌疑,且销售量巨大。乐清警方成立专案组通过侦查明确网店的经营者匡某甲等四人身份,并查明了一条“线下生产、网上销售”的制假售假产业链。4月下旬,专案组实施抓捕行动,抓获该四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假冒商标的电器产品及商标标识近2000件,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该犯罪团伙为牟取非法利润,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擅自生产标有某知名商标的电器产品及商标标识,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警方提示
对各类制假售假、侵权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利剑高悬,依法严厉打击,同时,也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购物时要选择正规商家和平台,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
2020年11月,乐清警方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涉案金额高达700多万元。一名小小的公司出纳江某某,在短短7个月的时间里,先后200多次将“黑手”伸进公司账户,挪用巨额资金投入赌博,痴想赢回本钱的她反被赌博一步步“侵蚀”。2021年4月30日,乐清市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对犯罪嫌疑人江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9万元。
警方提示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以侵吞、窃取或多报冒领等方式,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金额在六万元以上的构成职务侵占犯罪。贪婪之心不可有,伸手必被捉。企业单位要加强员工警示教育,健全财务、物资管理等内控机制,扎紧篱笆。
一个个鲜活的典型案例和故事 告诉我们要提防 “潜伏”在身边的经济犯罪 “5.15”经侦宣传日是一天 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却是365天 下一步乐清警方将继续 发挥打击经济犯罪主力军作用 持续严厉打击影响 市场经济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济犯罪 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乐清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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