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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粉尘涉爆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粉尘爆炸事故发生,在企业通过第三方机构完成整改确认后,乐清市积极开展涉爆粉尘企业回头看专项检查,确保隐患闭环。
1月5日-6日,检查组对北白象镇、淡溪镇、城南街道等涉爆粉尘企业进行现场走访,严格按照《粉尘涉爆企业整治验收表》涉尘作业场所进行现场逐条对照检查。一直以来,城南街道按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排查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我市排查整治61家涉尘企业,其中通过整改合格36家(其中铝镁粉尘企业19家,已全部更换一体机并确保每家企业工位数均为10工位以下),18家关闭取缔,4家改工艺,3家经鉴定不属于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
可燃性粉尘,是指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者飞絮,根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第6号令),粉尘涉爆企业对粉尘防爆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粉尘防爆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为此,乐清市严把核查关,细化工作措施,引入专家把脉,对症下药,持续发力,坚决落实粉尘企业整改验收工作,全力筑牢涉爆粉尘企业安全防线。
来源:乐清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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