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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新居民留乐就地过年,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开门红”,根据乐清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乐清市鼓励支持企业留工稳岗促生产全力抓好“开门红”的十五条措施》,现将我市留乐新居民积分奖励作如下说明: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2年1月3日-2022年2月28日期间未离开乐清市的非温州户籍的新居民。
二、奖励分值:
积分加分5分(仅限2022年度积分制管理申请)
三、证明方式:
1、提供1月30日—2月5日期间查询保存的本人通信行程卡(获取方式:微信搜索小程序或公众号“通信行程卡”或微信扫描)截图保存(要求1月30日、2月5日各查询一次并截图保存)
2、新居民所在单位开具留乐证明、或所在社区(村居)等其它证明。
3、以上证明材料被发现虚假或伪造,取消新居民当年积分申请资格,情节严重依法处理。
四、使用方法:
在2022年度积分制申请时间内(预计3至6月份)提供相关留乐证明材料由乡镇审核后运用。
来源:今日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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