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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这两家知名药房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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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与她m 发表于 2024-5-31 11:1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梦与她m 于 2024-5-31 11:26 编辑

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通报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乐清一家国有企业乐清乐慷大药房有限公司因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该药店位于虹桥镇飞虹北路,乐清第二人民医院附近,被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依法处以人民币15802.81元,并被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5802.81元。

小编查阅爱企查发现,乐清乐慷大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4月19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飞虹北路26号。

公开资料显示,乐清乐慷大药房有限公司股东信息之一为国控温州,是一家名为“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的国企公司,持股比例51%

浙江政务服务网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了超量开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5802.81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

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5802.81元,并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5802.81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六项、《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乐清市医疗保障局

另外,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投资的另一家公司位于乐清第三人民医院的“乐清乐惇大药房有限公司”,同样因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被查!

经乐清医疗保障局查明,当事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了超量开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0706.57元。乐清市医疗保障局责令该供公司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0706.57元,并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0706.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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