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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援家和 |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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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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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清说法 发表于 2024-10-11 2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size=27.1998px]提起复议;张某的伤情与本次事故的因果关系已经过鉴定确认,且已剔除无关医药费用。

[size=27.1998px]第二次庭审中,黄某否认其是电动车车主,法院调取的现场监控视频可以看出张某是被蓝顶电动三轮车突然向前移动撞到的,随即电动三轮车上有人下车查看,但因视频模糊,无清晰人脸。援助律师多方面向黄某发问,结合第一次庭审中黄某开电动三轮车,且有搀扶张某的情况,要求其指出监控画面中哪位是黄某本人及车辆,黄某未能答出。

[size=27.1998px]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决黄某赔偿张某13万元。黄某提起上诉,张某家属点援原律师继续承办。2024年1月15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size=27.1998px]【案件点评】

[size=27.1998px]“好心救人反被讹”是近些年经常发生的事,导致救人者寒心,好心人不敢救人,社会价值观受到强烈冲击。本案恰恰相反,肇事者试图利用这种“好心救人反被讹”的社会现象掩盖自己的违法行为。

[size=27.1998px]本案律师在诉前准备充分,鉴定时提出因果鉴定避免了诉中被告提出异议需再次鉴定的不必要性;结合事故现场视频、交警的执法记录视频以及两次庭审中非常有技巧性的发问,找出被告两次开庭陈述与视频中的矛盾之处,尽力还原案件事实,最终为老人争取到赔偿金。用法律之剑破除“被救者讹人”和“肇事者谎称救人”之恶,让善意传递更多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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