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季度乐清市万人千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一、监测情况
乐清市共有5个“万人千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需要开展监测,分别为淡溪水库、钟前水库、十八玍水库、石门潭、湖雾溪,其中淡溪水库、钟前水库、十八玍水库属地表水水源(湖库型),石门潭、湖雾溪属地表水水源(河流型)。
1)监测点位
分别在淡溪水库、钟前水库、十八玍水库、石门潭、湖雾溪取水口周边按监测规范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均为水面下0.5米处。
2)监测项目
按照环保部《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环办函〔2012〕1266号)要求,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和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4年第三季度开展监测的5个“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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