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民呼我为平台上,有一乐清市民投诉乐清神驰气动有限公司十余年都没有为其母亲交社保。
对此市民反映的以上情况,乐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做出相关回应。
信件详情
反映时间:2025-01-16 10:03:30
标题:神驰气动有限公司10余年没给我母亲交社保
内容描述:我母亲邓书英,身份证号:3****X,在神驰气动有限公司工作,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盐盆街道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六路186号。我母亲在其公司工作十余年,公司从来都没有给其缴纳社保。公司要求每两周休息一天,周六和周日工作没有相应工资补偿,且加班没有按照劳动法给予1.5倍工资。请劳动局命令其公司,为我母亲补交工作年限的社保和这么多年的节假日和加班补偿。
回复详情
答复时间:2025-3-05 16:26:12
答复单位: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神驰气动有限公司10余年没给我母亲交社保
答复意见:***:2025年1月15日,您反映要求神驰气动有限公司补缴您母亲邓书英社保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如下:根据《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各地不得违反国家和省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等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您母亲邓书英于1973年出生,现已52周岁,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根据上述政策,无法办理补缴。如对上述意见不服,请于六十日内向乐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办人:***联系电话:618****220
图文无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