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快速发展,截止2025年春季学期,现有公办幼儿园54所(含园区),其中省一级园19所,省二级园34所,省三级园1所,在编和劳动合同制教师1004名(不含职工),在园幼儿11271人。2017年后新改建的45所公办园,除岭底乡幼儿园外均按照省一级幼儿园标准建设和配置。为促进保教水平提升,各公办园进行了必要的空间设施优化、图书和教玩具更新、师资培训、等级创建等,办园成本大幅提高。
我市现行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2021年制定的《关于调整乐清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乐政发〔2021〕19号)执行,收费标准为:省一级园750元/月·生,省二级园650元/月·生,省三级园390元/月·生,准办园350元/月·生;3周岁以下托班省一级园800元/月·生,省二级园700元/月·生,省三级园440元/月·生,准办园400元/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