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户籍为温州市,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且能胜任岗位;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熟悉办公软件、沟通能力及服务意识强者优先;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核面谈(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9日-8月25日;
(二)报名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晨曦路111号(公共卫生中心)513室;
(三)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无犯罪证明记录;
根据现场考核面谈(面试)成绩,经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员工,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具体薪酬福利参照《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未尽事宜由乐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乐清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