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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共享单车进入乐清以来,其便捷、环保的特点受到不少市民的青睐,但车辆的无序投放、乱停乱放、随意破坏丢弃、占道阻碍通行等不文明行为,给我市的市容市貌带来了较大的影响,给我市文明城市创建造成了困扰。今年,《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给共享单车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采取政策宣讲、协助管理及严格执法等多种方式,寓教育、服务于管理执法中。近日来组织开展了对共享单车的专项整治行动,约谈了乐清市内的哈罗共享单车运营商和哈罗助力车运营商,要求两家运营商做好市区共享单车的备案登记和日常维运工作。
执法现场 据统计,此次执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执法车辆、调度车辆9台次,协助规整车辆872辆。
协助规整车辆 依法暂扣未规范停放及背街小巷散乱遗弃的共享单车267辆。
暂扣车辆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整治力度,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巡察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动态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深入推进整治工作,推动运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管理责任,着力解决共享自行车规范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形象。
来源: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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